您好,我於2011年9月在天津工作,有五險一金。並於2012年初落戶天津市河北區。之前1999年至2011年在河北省唐山市教育系統上班,事業編制,並按時繳納養老保險。2012年6月開始審定工齡,辦理異地養老保險轉移,個人手續全部於2012年6月份辦完,目前只剩兩地社保中心業務辦理。近日查詢一直未轉入原因時,偶然獲悉因為我之前異地工作為事業單位,和平社保中心說無法為我辦理轉入,請問我的12年工齡怎麼審定?退休時養老金怎麼算?我異地保險怎麼轉入?多謝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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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