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月在北辰區購買新住宅一套(按揭)。2011年1月底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該證填發日期2010年11月24日,稅款所屬時期為2010年,契約合同成立日期為2010年11月03日。2012年5月拿到新房鑰匙。2013年2月拿到房產證,房產證登記日期為2013年2月12日。因房屋面積略大於合同上的面積,補房款200多元,契稅7元多,並開具了一張計稅金額245元的契稅完稅票,該證填發日期2013年1月17日,稅款所屬時期為2013年,契約合同成立日期為2010年11月26日。請問,什麼時間我的房子滿5年,賣房時無營業稅(房屋面積90多平)
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