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本市居民,我過去結婚後生有一子,因為離婚後孩子跟隨母親,我現在再婚,妻子為初婚,准備辦准生證明,需要我再提供過去離婚的資料,可是我再婚後以為過去的資料已經沒有用了,自己銷毀,離婚證明和協議書也沒辦法補,不知道怎麼辦。請求您的幫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