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河北省居民,已於2010年為藍印戶口在市內購房,並取得房產證。請問根據天津市現行的藍印戶口政策,是“夫妻倆必須同時遷移戶口,孩子的戶籍纔可以跟著到天津”嗎?
期盼您的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5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