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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7年大學本科畢業到中鐵十八局工作,當時落戶集體戶;2001年結婚,2002年育有一女;女兒出生後由於當時集體戶無法落戶,只好落戶母親戶籍地;由於我常年工地施工,女兒只有隨母親在原籍生活並入學;生活極為不變;後來由於工作變動,我離開了原單位,並在天津購房後將戶口落到了住房所在地;為了生活及女兒上學的便利,根據天津投配偶的政策申請落戶;並按照當地派出所及天津政民零距離網上關於投配偶要求提交了相關文件;今天派出所電話通知戶政方面要求提交我的戶口如何落戶天津的證明以及房屋產權證明及居委會證明,還有其他一些政務網上未提及的一些證明文件;我的戶口落戶天津是大學畢業原單位接收落戶的,而且現在已經落戶到我的住房所在地,原單位無法給開具證明,而且戶籍登記及變更和我的戶口本上及公安戶籍網上均可查詢;房屋產權方面,由於房本正在辦理中,有天津市購房合同及交房入住證明我的房屋產權是否可行嗎?由於新的住宅小區龍郡家園現在還沒有居委會,不知道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是否可行?還有如果網上提供的提交資料明細無法滿足要求,是否能夠就我的情況出具一份投配偶落戶需要提交資料的詳細的明細,以便我可以盡快准備齊全,避免為此多次到公安部門補充材料,多次審核不通過需要補交資料的窘境;謝謝回復,幫我早日結束生活的不便。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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