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近期,我們在安華裡小區供電站的樓上發現了一個通訊基站,居小區內居民將這個基站原來只是用作有線電視的,近期發現上面設立的通訊基站。後經我們查詢依據《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移動通信基站項目申請立項前必須向環保部門辦理申報登記手續,並且要經過檢測取得合格證書纔可以,並且移動公司規定基站建立絕對不能建立在居民樓的樓頂上,要建立在空曠區的高處。
移動建立基站一定要經過周圍居民的同意纔能建立,居民不同意的情況下一定要拆除。但在附近的居民對其毫不知情,還望相關部門能夠予以解決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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