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公租房(河北區盛祥家園)住戶,我想諮詢一下,我家裡兩口人我和我父親,去年和前年我們家都有住房補貼,可是今年一月份街道工作人員說已經把補貼資料審核沒問題說是交上去了,河北房管局的同志也說應該沒問題,可是直到現在已經入住公租房1個月時間了,我家的補貼還是沒有發放這是為什麼?
黃鑫你好:
按照《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操作程序》(津國土房保【2013】284號)文件的規定“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市住保辦根據申請家庭簽訂租賃合同起租當月開始計發,原則上到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次月起停止發放,但計發期間申請人家庭出現不符合租房補貼條件、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等情況的除外。市住保辦於每月10日前,原則上將上月租房補貼款劃至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租金代扣卡”,因此該家庭5月份補貼款將於6月10日左右劃至其租金代扣卡中。
河北區房管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