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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特別感謝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回復了我關於社會工作者職稱認定的問題,關於社工的職稱認定,區縣人事局說不知如何套改工資,我想問一下,如果本單位同意認定職稱,可不可以按照<關於民政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08〕84號)來進行工資套改。
文件摘錄:(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置
15. 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民政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按照民政行業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指導意見確定。
16.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專業技術高級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的正高級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17. 民政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根據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水平,以及民政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實行不同的結構比例控制。
四、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及崗位等級
26. 民政事業單位的社會工作崗位中,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社會工作師一級崗位、社會工作師二級崗位、社會工作師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八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助理社會工作師一級崗位、助理社會工作師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十一至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待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具體辦法出臺後另行規定。
27. 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和對應等級參照相關行業指導意見和標准執行。原則上沿用現有專業技術名稱。
28. 民政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屬國家專設的特級崗位,其人員的確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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