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2013年1月教師每月提高績效工資,因故一直未發,於2014年4月一次性補發16個月的所欠工資,現在不僅未補償拖欠的工資利息,反而要繳納稅款,特此諮詢!
尊敬的網友: 您好,請諮詢學校所屬的區縣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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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