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醫保當年消費總額應該是三千多,包括5月份初消費一千左右。
5月份再次消費兩千七百多時為什麼需要現金支付兩千一百多(醫保支付為0),請專業人士給解釋一下?這樣是說下半年再用全部要現金醫保就沒用了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醫保“三目”的規定,自費項目不在報銷范圍內。參保人員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至5500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報銷。自2010年1月1日零時開始,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於個人醫療消費。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包括:起付標准;個人自負比例部分;增付部分;最高限額以上部分。
由於醫保政策規定比較具體,因篇幅有限無法一一贅述,建議諮詢醫院醫保科或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