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河西區的一名女職工,現年45歲,98年至08年5月自己在街道個人繳存的養老保險, 08年5月在一家公司打工一直到10年底,該公司給我上五險。11年到13年底我去另一家公司打工,依舊給上五險。14年我在該公司辭職,又換一家公司簽一年工作合同,打工至今。現在所打工的公司因為效益不好,要辭退我。像我這種情況怎麼申領失業保險。能給發多長時間的失業保險。
希望有關領導,給我詳解一下為盼。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失業保險領取條件規定:“①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③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用人單位辦理退工備案手續後,為職工辦理失業保險金申報手續。經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失業人員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之處,建議您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