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網上投訴房屋質量問題。然後來人給看了。他們說是房屋大小頭問題,房屋大小頭竟差了5厘米之多,他們給我的答復是修理主牆,我那主牆可是吊櫥櫃的牆啊。萬一以後有什麼隱患誰來負責,我已經精裝修完畢的房子。給你砸個亂七八糟換做誰能願意,我要求賠償一點不過。本來領導說好5月15號之前達成協議的。從那次看房他們走之後連談都不給你談的機會就沒有了下文。我想問問領導還遷房和商品房質量有什麼區別嗎,為什麼有人跟我說不能拿還遷房跟商品房比較呢,真要不能比較的話這不是坑老百姓麼,我還想問問能不能給我們老百姓找一個公平公正的監理給我們示范鎮的房子重新驗收。再次懇請領導給百姓做主。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按照我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的工作職能,已將您反映的情況受理投述。將按照以下程序處理解決: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的相關工作人員會在三個工作日內與問題反映人聯系,核實具體情況。由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聯系開發商、建設單位,會同問題反映人進行現場查勘。對雙方確認的問題,進行解決方案的協調磋商。如雙方不同意協商解決,建議進行法律仲裁解決。
東麗區政府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