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5月2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目前,小東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的相關問題以《關於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補償費資格認定的指導意見》(東麗政發[2004]14號)等文件為政策依據。該文件指出,轉非人員認定資格的條件之一為“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來源(指沒在國有企事業、行政單位就業和未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留言村民王偉隨父轉非,曾就職於天津市溶劑廠(國有),與上述予以認定資格的條件不符,因此不能享受相應的村民待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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