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我在團購上訂了9張團購票,於當天晚上帶著家人去那就餐,因我們有3個人不吃海鮮,其餘6人均半夜上吐下瀉,經去醫院檢查,證實是食物中毒,到現在已經第5天了,除了我的父親因當時吃的少 癥狀稍輕外,其餘5人均在醫院輸液打鹽水,我們當時確實沒有收集證據,所以沒有證據去起訴他們,希望有關部門管理下,為了消費者的飲食健康,加強檢查,不要給黑心商家可乘之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衛生局非常重視,監督員與金權道餐廳負責人調查核實,5月10日晚上大約有510人分別就餐,截止到5月21日該餐廳未接到其他顧客反映類似的問題。經現場監督檢查,該單位5月10日出售的海鮮產品全部當天售出無剩餘,索證材料齊全。由於海鮮類產品成本較高,截止目前該單位已不出售海鮮類產品。按照“放心餐館”的監督要求,監督員現場對餐廳的各個操作間及食品加工環節,特別是對海鮮產品(自助區)進行細致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下達整改意見書,並同時對該單位水果間和涼菜間的刀、墩和餐具消毒效果進行了現場快速檢測,檢測結果均合格,並要求直接入口食品應從加工制作到提供給顧客食用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下一步區衛生局將進一步加大對該餐廳監督力度,確保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健康。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