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通過政民零距離關於孩子在幼兒園磕傷不賠付醫療費的問題投訴,經過區教育局多方了解情況和與燕宇幼兒園主要領導溝通、協調,現答復如下:
4月18日上午,幼兒園中四班在張老師組織孩子們戶外活動時,您的孩子在玩小轉馬時不小心摔倒,將頭部的後腦勺摔傷。事情發生後,老師第一時間 通知了您並及時帶孩子趕往北辰醫院治療,經醫生診斷後傷口上下縫合了四針。在北辰醫院縫合後,老師又和您帶孩子去了天津市兒童醫院拍攝了腦CT並進行了其他的檢查,經醫生檢查診斷,其他無異常情況。
縫合後每隔一天老師都帶著孩子去北辰醫院換藥治療,一周後拆線傷口愈合,拆線後老師又請求醫生對孩子的傷口進行了檢查,醫生說縫合的傷口長的很好。
從孩子發生磕傷事故,所有的醫療費和往返的車費均是幼兒園擔付的。事情發生後,老師和園長都感到非常的自責,老師和園長多次去孩子家中家訪慰問,並給孩子帶去了慰問品、水果等。孩子磕傷拆線後,您提出給孩子做植發等美容手術。幼兒園認為,為孩子做延續治療的費用應由法律裁決,幼兒園承擔應承擔的費用。另外,病歷本沒給家長,是因為所有的治療費用都是幼兒園擔付的,而且保險報銷時要求必須提供病歷本的原件,(保險報銷正在辦理中)希望您能夠理解。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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