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金苑公寓小區內, 正對著18號樓3門的一處變電室,變電室的頂部近期被個別住戶堆放了易燃物。
眾所周知,變電室頂部的溫度很高。
前幾天反映過此問題,但相關人員只是在樓門前張貼了一張消防安全提示單,並沒有把易燃物清理走(請參見附圖)。
消防法規定, 變電室周圍不准堆放可燃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因為本小區在今年初的一天夜裡, 就曾因易燃雜物引起過一次火災。
目前已進入夏季,天氣越來越炎熱又多雷電,在變電室頂部堆放易燃物,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希望相關責任部門采取實際行動,清除變電室頂部的易燃物,防患於未燃。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金苑公寓居委會乾部聯系雜物主家,已將此堆物早已經清理完畢,經居委會乾部現場查看,不存在雜物。您反映的情況不屬實。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天穆鎮政府
201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