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司的人事。
我公司在天津委托人事代理公司“智聯易纔”代為處理當地人員錄用退工及社保繳納等事宜。
現有一名員工於2014年1月1日加入我公司,因故未能及時提交材料,致該員2014年1月社保及公積金未能及時繳納。
經過諮詢12333, 12333回復員工社保漏繳的,可備齊材料後申請補繳。
但智聯易纔回復社保對代理參保僅接受30天內備案,無法為員工補繳2014/01的保險。
不繳納2014年1月保險,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也會導致員工權益受損。
請問主管部門,怎樣纔能為該員工補繳2014年1月的社保。我公司可依照社保要求出具勞動合同、員工刷卡記錄、工資臺帳等證明文件。
盼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涉及具體經辦,建議您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