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開始醫保看病,不給慢性病病人足量藥品,偏癱.糖尿病【如:糖尿病.拜糖平50mg/片.100mg/2片.3次/日.應15天3合。現在20天3合,二級醫院7天1合等於71mg/次*7天=1合=71mg*3=213mg/日*7天=1491mg】,醫院.醫生說社保不給錢,還扣醫生工資,還說不可以找醫保。社險【醫療保險】,藥品超過錢數醫保不給醫院錢了,患者倒霉沒藥。看看天津市醫保太有特色了
門特 門診
一級醫院 10元 6元
二級醫院 11元 7元
三級醫院 12元 8元,不可以超出上述標准,否則社險【醫療保險】不給醫院錢了,患者倒霉沒藥。希望領導立即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和衛生部的《處方管理辦法》和臨床用藥原則為患者出具診療方案。具體用藥問題請您諮詢醫生或醫院醫保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