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燕莎奧特萊斯商業有限公司TOMMY店鋪安排我試工三天,每天8個小時,第三天結束的時候她們以我工作慢為由辭退我,並且說試工期就是不給工資,三天就白乾了,而且沒有簽任何合同。我想要個說法,試工就可以白用人嗎?請領導幫忙調查核實,討個公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工資支付、訂立合同等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以到仲裁機構申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