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1在泉州路小田煙酒買的飲料(藍莓果珍)小玻璃?的。也沒多買,給孩子買的。孩子沒喝兩口,說難喝。我就放在冰箱裡了。05.02我想起喝了,喝完一瓶,纔想起看生產日期,一看嚇一跳。有效期是2013.01.10.心想多虧孩子沒喝,自己難受點也能擔待。
我希望大家再買進口(吃的)食品時,一定先看生產日期,也希望商家給顧客一個保障(過期食品不要再賣了,坑人那!)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工商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工商武清分局回復如下:我局執法人員於2014年5月9日對泉州路上的兩家小田煙酒店進行現場檢查,未發現有超過保質期的藍莓果珍,和您所提供的聯系電話聯系始終無人接聽。今後我們一定加大巡查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