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5月6號下午2:30左右到空港的地稅大廳9 號窗口繳納車船稅。當時在崗的一位女工作人員告知我根據今年的規定不可以在此繳納車船稅。原因我住在河西區,雖然我工作在空港。但是該工作人員沒有向我出示相關的文件證明有此項規定。
我想確認如下事項:
是否今年確有此項規定?
是否是此工作人員故意推諉刁難?
請相關領導調查確認此事,並盡快恢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保稅區服務熱線84906611反映情況,他們將為您提供幫助。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