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委領導:
本人4月29日向本欄目求助《32號樓下公共車位長期被拾荒人用撿拾垃圾佔據,安全隱患堪懮》問題在4月30日得到了區委的及時回復,再次我表示感謝。但是從回復至今已有一周時間了,32號樓下垃圾佔據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一下是區委給我的回復原文: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查,藍岸森林小區確存在32號樓下公共車位長期被一位以撿拾破爛為生的中年婦女佔據。目前,天穆鎮已安排人員與該婦女進行溝通,勸其限期自行清理。期限內未自行整改,將聯合相關執法部門對其堆放物品進行清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請問:勸其自行清理時間周期是多久?一周?2周?還是...?
請政府本著為老百姓做實事的原則關注此事,處理此事。還我們廣大業主一個乾淨、和諧的小區環境。畢竟天氣越來越熱了,蚊蠅開始滋生。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天穆鎮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容辦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
經查,藍岸森林32號樓下公共車位確存在被垃圾佔據的現象。該處垃圾為小區一居民貼補拮據生活而堆放的代賣雜物。鎮市容辦已安排人員與當事人進行溝通,當事人表示會將撿拾的雜物及時處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天穆鎮政府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