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區居民,好幾年諮詢公租房也告知不夠條件,可收入比我高,名下沒房(賣了自己住房的)也領到了房,我也看了聽了有關申請公租房具備的條件,怎麼對比我也符合申請條件啊,怎麼就不能辦呢?我要找那個部門解決呢?
劉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