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長虹副局長:
您好!
我是天津市眼科醫院白內障科的一名醫生,我院的張悅、黃婉榮兩位副主任醫師,醫師執照沒有在我院注冊,都長期出診、做手術,嚴重損害病人利益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
特此反映,請給予查處。
李林網友:
您好,我們將以二次答復形式回復您提出的問題。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5月12日
李林網友:
您好, 由於郵件中的內容未涉及兩人的行醫時間和行醫科室等具體信息,根據舉報內容和平區衛生執法人員對天津眼科醫院內名為張悅、黃婉榮的執業資質和近期行醫情況進行了調查。
張悅、黃婉榮兩人均持有《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執業范圍:耳鼻喉科專業,執業地點:天津市眼科醫院。張悅的《醫師執業證》發證日期為2014年4月8日,黃婉榮的《醫師執業證》發證日期為2013年12月5日。
現場檢查時,張悅、黃婉榮兩人未在崗,檢查該院從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電子門診日志,未見張悅、黃婉榮的門診出診記錄。院方稱兩人均為新調入該院職工,目前尚未進入該院臨床工作,醫院同時出具了關於張悅、黃婉榮工作情況的書面說明。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