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入園早,應該上四年幼兒園。園方曾說過只能上兩年小班或兩年中班,但經過了解之前幾年中一直有小朋友上兩年大班的情況,所以第三年昇到大班。現在園長說之前有是特殊情況,但是我們不屬於。要求我們退園,自己找學前班或者回家。我想問一下,幼兒園園長有沒有決定未適學兒童退園的權利。如果沒有,希望河北區有關部門下發通知,予以糾正。謝謝。
沈軼斌網友:
您好!
幼兒園為三年學前教育,分三個年齡斑,即大班、中班、小班。幼兒是按照各年齡段入園,昇入大班後至暑假全部畢業昇入小學。您的孩子如有特殊情況,可與幼兒園進行協商,如果有學位,可以解決您的難題。如果沒有學位,您可以到附近其他幼兒園諮詢,給予解決。
謝謝!
河北區教育局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