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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醫保部門的有關領導,我的母親是一位左、右乳腺癌、卵巢癌轉移中晚期病人,由於傳統醫療手段(放化療、手術)已經無法有效控制病情,後經病友介紹選擇了生物治療,治療後發現效果很好,能有效保證病人的生活質量以及化療後的副作用,病人感覺身體不適減少大半,但生物治療的費用以及報銷次數也在逐年減少,我們知道這是上級部門統籌考量後的安排,但是我想說病人在病情最嚴重的時候,這種治療對病人有效,卻礙於家庭經濟能力有限(一次要18000多,還不算住院,13年開始一年只給報銷4次,每次自費6000多;14年變為3次,又減少了1次,且到目前為止第一次住院費用還沒有結算。),根本負擔不起第4、5次治療的費用,就讓病人回家等死麼?因為癌癥病人的治療本身就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母親到目前患病已經近20個年頭了,牽扯了家庭巨大的人力和財力,初患病時纔30多歲,現在已經52歲了,我們全家見證了醫保發展的歷史,對其中的很多政策都知之詳盡,對於上級部門在生物治療上的收口政策,我們十分寒心,我母親是個堅強的女性,我們全家都在為控制她的病情而努力,希望上級部門多實地走訪調研,了解癌癥病人的需求和意願,不要高高在上拿數字和報表空談,一拍腦袋就隨意擬定政策,我們普通家庭數年如一日過著這種可以說入不敷出的生活為的就是讓一個家庭像個家,誰都不能少,你們不能毀掉我們的希望,再次希望上級部門能夠認真考慮廣大病人和家屬的意願,增加生物治療年度報銷的次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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