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非天津戶籍,現在在天津空港經濟區一企業工作,已工作兩年多了,至工作以來一直在華明鎮租房居住,12年考駕照辦理過暫住證,現在想辦理一個居住證,想諮詢下辦理流程和辦理地點。特此求助,望解答!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已登記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應當申領居住證。2014年1月1日開始辦理,申領居住證您可以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管委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派出所內))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天津市證件數碼照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四)在津就業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五)其他證明材料。
東麗區政府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