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漢沽建設路德陽裡小二樓3號樓居民,數個月來,門前擺攤的攤販令馬路兩邊的居民不堪其亂。對於路邊佔路擺攤的我們撥打122,交警說盡管他們違法佔路,但是因為是攤販,應該歸綜合執法部門管。於是我們聯系綜合執法部門,綜合執法部門到達現場,車往路邊一停,人就在車裡坐著,說馬路上的事我們管不了。那好,便道上擺攤您能管麼?答復依然是我們沒有接到命令,管不了。我想請問,你們能管什麼?假如都沒有人管,明天我們把便道全部用圍欄圍起來你們管不管?我們把馬路全部堵死你們管不管?整個濱海新區恐怕也難找漢沽這種執法力度了吧。請漢沽相關部門直接給我們居民一個准確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由於各部門有各自的職權范圍,有時可能出現執法空白。已將您反映的情況轉交交警及城市管理部門,他們將進行處理。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