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老公有一個房子,商業貸款,他付的首付,婚後我們共同還的款。因為要賣房子,我們於2014年3月份提前還款30萬元,償還完了所有的欠款。
最近我們共同用公積金貸款60萬元購置完了新房子。
我的問題是:我們是否能把2014年3月份之前我們倆繳存的所有公積金(16萬元)提取出來,還是必須在公積金賬戶上留一部分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與您電話溝通,根據您的情況,建議您和您愛人攜帶兩人身份證原件,公積金龍卡,結婚證原件,按揭貸款還款憑證原件和公積金貸款還款憑證原件到公積金中心櫃臺進行按揭還貸提取業務和餘額衝貸業務的審核。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