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5月4日,我向紅橋區養犬辦公室反映違章養犬的事情,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不到五分鍾的時間到達現場,尤其是(一位姓韓的同志)及時處理問題,工作效率極高,及時的回復信息,這種“及人民所及”任勞任怨的工作態度,令人欽佩。
希望有關部門對養犬辦公室(韓同志)給予表揚。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首先感謝您對紅橋區養犬辦公室韓同志的表揚,現已將您的表揚信轉給公安紅橋分局。我們將繼續做好相關工作,力爭解決居民反映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