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外地集體戶口,近期在天津全款購房,簽署合同時東麗湖萬科城銷售要求提供個人集體戶口頁及集體戶口首頁(戶主頁)的復印件加蓋公章。諮詢集體戶口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派出所及人纔中心了解到,合肥的集體戶口只有人口登記表(A4紙),沒有專門的集體戶口首頁,其上面已經包含集體戶口首頁戶主的信息以及與個人的親屬關系,已經可以提供相應戶主的信息,證明房產不存在集體戶口產權繼承爭議。
請解答:
1)請問東麗區相關部門,是否只需提供個人集體戶口頁原件即可,不需要提供集體戶口戶主頁信息。其他省市的集體戶口與天津的情況不一樣。
2)東麗湖萬科城湖心島已經開始銷售了,請問銷售許可證是否已經下來了,在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無法查到,是否存在違規提前銷售的問題。
請盡快幫忙回復,不要向國土資源管理局回復的那樣含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5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持上述證件可以辦理產權證,該小區的銷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