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領導:
我2009年1月通過中介全款買的湖北小鎮的房子,協議中交房時間為2011年3月31日,結果2112年年底纔交房,協議當中的違約金也不兌現,當時開發商承諾馬上改大產權了,並且不再向我們收取改大產權的費用,可現在5年過去了合同到現在還沒簽,我想問問我該怎麼辦?另:我現在還沒拿鑰匙,卻讓我交3年的物業費和采暖費,合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將您反映的問題轉交區規國局進行調查處理,也建議您向區規國局房管部門反映具體問題,諮詢相關政策,聯系電話:66222623。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