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北辰區普東街萬科花園新城紫藤苑3-102的居民,我對樓上鄰居舉報我建木柵欄圈佔門前綠地嚴重影響他出行的投訴提出反對意見。
我做木柵欄的原因是:
1、為了防止樓上巨型犬的襲擾,保護人身安全,(我太太就是曾被咬過的人之一);
2、為了防止門前垃圾站的垃圾亂飛污染門前綠地和樓上藏獒在門前拉屎撒尿改善門前的衛生環境;
3、為了防止車輛碾壓綠地;
4、並沒有改變綠地用途和產權;
5、圍欄圈的是原有綠地范圍,沒有阻礙任何人的出行,“可現場勘查證實”;
6、小區的綠地荒廢多年無人打理,我個人出資恢復綠地符合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管理精神;
7、3月12號城管強拆的問題經我們向市長信箱投訴已經妥善解決,詳細投訴內容已遞交北辰區城管法制科和浦東區街道辦事處;
8、對於孫季康的投訴我們要求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廣大萬科業主和各相關方的意見然後裁決;
9、在萬科小區,自己出資出力像我這樣綠化房前屋後綠地的是普遍現象,也反映了人們渴望改善環境美化環境的美好願望,符合《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管理精神和目標;
10、法律是公平、公正、公開的,我們強烈要求以這樣的原則和方式處理問題,堅決反對選擇性執法,這不僅執法不公還給權利尋租,以權謀私打開了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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