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出生於2010年11月,現在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打算在生態城報名,已在那裡置業。但諮詢發現沒有准生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話享受不了優惠。但孩子的准生證不慎丟失,獨生子女證一直沒有辦理,現在想補辦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准生證是在市裡南開區辦的,當時我愛人戶口在南開。現在全家戶口都已經落在塘沽新港,歸於家堡街道管轄。市裡當時辦理准生證的街道已經無法查詢到存底,所以不給辦獨生子女正,於家堡街道則堅持准生證在哪裡辦到哪裡辦獨生子女正,我被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應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符合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一孩生育服務證》、《嬰兒出生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到原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孩生育服務證》領取時間超過兩年的,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婚育證明。因此,目前您可以到濱海新區計生部門諮詢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事宜。若您還有不清楚的可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