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貧民老百姓想公積金買房為什麼這麼困難?我離婚後打算靠自己能力買房,好將孩子戶口從男方遷出,好不容易看好北辰景瑞的房子,首付都交完了,就等公積金貸款了可是相關證件拿走已經兩個多月了,件被退回兩次,說離婚協議章不行了,好不容易找到判決書交上去,又說和戶口本時間不一致?我想知道到底什麼原因,房管局不給過件?單身媽媽買個房子容易嗎?就這麼折騰人,就是政府的恰當理由?我希望可以得到一個滿意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並就您提出的問題予以了解答。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