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領導您們好:
我們是舒暢欣園的業主,2012年9月中旬開始入住,開發商給鑰匙時需要我們交納的費用中,單獨有一項是特約服務費100元,我們認為這屬於多收費,即沒有合同約定也沒有告知我們,屬於不合理收費應該退還。討要至今無果,物業還說:即然交了就不可能退。我們只好請有關領導幫助我們解決這不該交的100元。
另外,物業在本小區毀壞綠地,私蓋了一間違章建築,准備對外租用,這種做法對小區影響非常不好,全體居民一致要求物業拆除違章建築恢復原狀。
以上問題希望有關領導幫助我們小區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5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因舒暢欣園物業企業項目經理進行變更,對特約服務費100元事宜,需新任項目經理了解情況後,再予回復。對於私蓋違章建築已要求物業企業向屬地執法部門舉報,執法部門已受理。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