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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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於3月15日正式實施,其中對網絡購物及售後服務等首次做出了規定,被衆多網購一族視爲一大利好。但即使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護航”,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必然會得到保護嗎?近日,網民李女士就在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中反映了自己網購手機後遭遇的一番經歷。
李女士購買的手機,可以看到明顯的裂痕(紅圈處)
李女士稱,自己於3月27日在京東網上商城(以下簡稱“商城”)購買了一部“酷派大神F1”手機,並帶有正規發票。時隔幾日拆開包裝準備使用時,卻發現手機屏幕出現了一道明顯的裂痕。“我隨即撥打了酷派手機的官方客服電話,對方稱讓我到當地的授權維修點解決問題”,李女士表示,對方所說的維修點是位於南京路河川大廈內的“天津市鴻訊通商貿有限公司”。“當我帶着手機來到維修點時,這裏的服務人員卻給我潑了一盆冷水。”李女士向記者介紹說,“維修點內的工作人員連手機都不看就告訴我這是人爲的,手機不能換、也不保修,只能自己花錢去修,而且態度特別不好,一點也沒有解決問題的意思。”無奈之下,李女士將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消費維權》欄目中,希望能得到有關部門的幫助。
隨後記者瞭解到,工商部門已與李女士及手機維修單位聯繫,並進行了調解,將手機的維修費用進行了適當的減免,但李女士並不認可。對於工商部門提出的“到第三方檢測中心進行評測”的說法,也無法得到李女士的同意。“不管是維修還是檢測,都需要我再掏取一定的費用,這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畢竟手機出現問題並不是我人爲造成的。”李女士氣憤的說,“後來我又聯繫到了位於深圳的手機生產廠家,但得到了‘他們只管生產,維修售後要找當地部門’的回覆。”
一起簡單的網購行爲,卻爲消費者帶來了如此曲折的維權過程。雖然新《消法》對網絡購物的消費者劃定了保護範圍,但卻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困難重重”。對此,北方網《律師幫辦》欄目合作律師、天津張盈律師事務所李惠律師表示,消費者在支付了貨款通過京東商城購買手機,由此可推定消費者與商城之間構成了買賣合同關係,商城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手機;如提供的手機不符合質量標準,商城應承擔商品更換、修理或退貨等法律責任。因此,如消費者認爲商城提供的手機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有權要求退貨;或要求商城對手機進行更換或修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主張退貨,但消費者對手機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就維權手段而言,消費者可先就退貨問題與經營者或京東商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消費者協會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也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維權,但具體訴訟方案需結合相關證據來研究確定。此外,李律師也提醒廣大消費者,通過網絡平臺購物一定要保留好消費憑證,以此來作爲今後退、換貨的依據。(記者張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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