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我們舉報了位於金海岸公寓2-1602的非法辦學機構—蕾朗教育。
該機構非法無證無照經營,也沒有辦學前班的資質,虛假廣告誤導家長把孩子送去,沒有安全保障!連續幾日,我都在等待回復,可過去10多天了,也沒人處理,難道政府不管嗎?懇請政府嚴肅處理!
張健您好:
接到您的投訴,我局相關科室乾部第一時間前往舉報點,經查,該舉報點有工商教育諮詢照,但無辦學資格。在執法過程中,非法辦學機構人員不但不配合執法人員行使公務,還動手打人,後該機構負責人道歉。現教育局已責成其停止非法辦學行為。
河北區教育局
201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