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油田部分退休高工的委托向市領導就“企業養老金調整問題”提一點建議:前幾年每年在調整企業職工養老金中,對高工和老職工有所側重,這是一項民心所向的惠民政策,可是不知為什麼2014年這項政策取消了,很多高工反響很激烈,主要有兩點:一是認為高工在職時的貢獻遠遠大於其他職工,而工資卻沒有體現其優越性;二是高工一般都是高學歷短工齡,工齡比低職稱或無職稱職工短4-7年(本科-研究生學齡),而退休後工資調整是按繳納養老金年限(工齡)調整,這樣,無形中就降低了高工的養老金增長的額度,如果以後每年都按照這個調整標准,勢必使高工與低職稱或無職稱職工的養老金差距越來越大,因此,建議市領考慮一下怎樣適當提高高工的養老金調整標准,期待有關部門領導的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14年調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在按照繳費年限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向高齡人員、低收入人員等群體適當傾斜。按照國家要求,不再根據退休人員在職時的身份(高級職稱等),劃分人群、制定單獨的傾斜政策,對退休人員都通過高齡傾斜和低收入傾斜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
【民生詞典】農村社會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