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我去南開醫院14樓心血管病房看望31床的病人,正趕上護士給病人送藥,護士走到病人面前問病人叫什麼名字(語氣很重,大有審訊犯人之舉)病人很不情願的報了姓名,護士放下藥後要走,這時我問護士:你是臨時負責這屋的病人嗎?護士說不是,這屋的病人就歸她負責。我又問:既然你不是臨時來的,哪床的病人是誰,你因應該清楚,為什麼還讓病人自報姓名,向審犯人似的,病人很反感。護士說這是為了核實病人身份,是院長讓做的。我對護士說你們院長這麼做就不對,護士很生氣的說你找院長去。其實這裡有個語言技巧問題,醫院核實病人身份這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讓護士主動稱呼病人的姓名,病人會回答在,或者是;護士沒有必要讓病人自己報上名字。每次護士送藥病人都要自報姓名,心裡很不舒服的。希望醫院能夠規范一下語言技巧,讓病人安心治療,舒心養病。
董廣輝網友:
您好,您的建議非常好,我們已將您的郵件轉至南開醫院並監督南開醫院規范服務用語,提高服務水平,全心全意患者服務。
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