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昇降規定》列明:晉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請問在國有企業單位的助理工程師工作經歷能否記為“科員級職務”。比如,我本人為2010年本科畢業生,2010年8月—2012年8月在天津市某大型國企任職(2011年8月轉正並評定為助理工程師),2012年8月考取天津市公務員,2013年8月轉正工作至今。請問我現在的“科員級”職務計為幾年?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公務員任職定級年限問題建議您諮詢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