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一輛電動三輪車,因家人在居委會通知的回購期間不在天津市,而且也未注意到相關的消息,因此錯過了回購期。家人都很支持三輪車回購工作。但是現在居委會己經不受理相關工作,家人都很著急,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什麼部門能給解決這個問題?請相關部門能幫我們解決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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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區政府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