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市容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指揮協調中心與區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指揮部辦公室進行聯系並核實解答。區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指揮部辦公室在4月30日上午與您進行了聯系,經了解,您的戶籍為外省市,目前租住在西於莊街中嘉花園社區,從事快遞服務行業,車輛為您本人所有。關於您諮詢的電動三輪車回購事宜,2013年9月底、2014年2月底至3月3日、2014年3月3日至4月16日三個時間段(目前,紅橋區登記補漏工作已經停止,各居委會、街道不再接受任何車主的補登),您因個人原因都未到居委會、街道進行登記(補登),同時,您無暫住證、無居住證,也不能提供租房協議,按照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的相關政策,您的車輛也不具有登記(補登)的資格,此情況區指揮部辦公室已經向您說明,區指揮部辦公室還建議您自行盡快將車輛處置,以免“五一”後上路被查扣罰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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