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張莊二期還遷房還遷了,有兩個問題麻煩問一下:1、一樓根本不用電梯,為什麼要收取電梯費?和《物業法》及《物業條例》有沒有衝突?2、剛4月就收取暖氣費,合法、合情合理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大張莊鎮領導非常重視,現具體答復如下:
1.電梯作為小區物業的一部分,屬於全體居民共同使用,是小區業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為一樓的居民享受同樣的小區環境,所以一樓需繳納電梯費用。
2.本次還遷未收取本年度的暖氣費。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大張莊鎮政府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