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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來津上大學時,將戶口轉入天津,後畢業留津工作,原單位將戶口托管在河西區一家人纔機構,屬於河西的集體戶口。現在津南區買了房,孩子待產,想諮詢下,我這種集體戶口能否讓孩子隨我一起托管(因結婚注冊、生育證辦理等都是在河西對應社區、街道辦理),未來享受河西就近入學的待遇?還是不行,只能按房產所在地落戶?如這樣,我是不是就得待房產證辦理後,將戶口轉入當地啊?請給與以上問題解答,謝謝。祝好!
尊敬的“郝本權”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