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體工商戶,現衛生許可證已到期需重新辦理,工商局要求辦理《關於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需到街道蓋章.到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不給蓋章。然後來回跑工商局和街道辦事處4趟,2部門來回推諉。經核實,本區其他街道辦事處可以給蓋章,就是此辦事處不給蓋。目前我是滿腔怒火,習主席不是說好了黨要走群眾路線嗎,人民公僕為人民嗎,怎麼辦個事怎麼這麼難呢!我要是領導的親屬,是不是事情好辦了。普通老百姓辦事怎麼還這麼難呢!請有關領導給予幫助,中央巡視組還在天津,有些工作人員還這麼明目張膽。
[附件1]
尊敬的?孫先生?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您所反映的將住宅變為經營性用房或在住宅底商從事餐飲行業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辦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