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東麗區舒暢園的業主,2009年6月26日繳納的契稅。根據《關於住房保障政策中相關認定問題的通知》規定,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個人,交納契稅滿5年後可上市轉讓,交易稅費與普通商品房交易標准相同,轉讓收益歸個人。但是到東麗區房管局諮詢能否買賣,工作人員說沒有相關政策。不太清楚。請問是到日子就可以辦理轉讓手續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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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4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契稅票繳稅時間滿5年即可上市(無貸款情況下)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