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戶籍在杭州,屬集體戶口,老婆戶籍在天津,也是集體戶口,現都工作居住與深圳,21號會杭州,開具男方的婚育證明,杭州開的證明中,“男性為已婚”,22號來天津辦理一胎准生證,材料都備齊,這邊的街道卻給出這樣的說法,男方證明中必須寫“初婚”,要求回去辦理,之後跟杭州交涉,杭州解釋那邊開具的所有的證明都是寫已婚的,建議我跟這邊理論,像這種情況,天津南開區不受理,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電話和本人聯系,給反映人講解了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