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水上村近園裡最近對老舊的暖氣進行改造,本來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具體施工的時候,主管道在樓道內裝吊的高度不高,導致入戶後的管道也只有門框那麼高,如果戶內管道“走天”,就只能在門框高度,嚴重影響居住品質,如果“走地”,則必須破壞地面,原有的裝修(瓷磚、地板)都會嚴重破壞。請問為何不能在樓道的主管道處就貼著房頂的高度走管?非要把好事做得讓人很不舒服。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4年4月
您好,留言收悉。站內負責人已與住戶聯系,用戶擔心改造時管道氣塞站內已答應用戶在滿足供熱情況下按業主要求施工室內管道,用戶表示同意。
天津市房信集團供熱辦公室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