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0日在醫院聽說,以後糖尿病門特的費用超過1萬元後,超過的部分按50%比例報銷不知消息是否真實可靠,希望有關部門領導給予解答為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沒有接到調整門特報銷比例的相關文件。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門診特殊病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至5.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在職報銷85%、退休保銷90%;5.5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的在職和退休人員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80%報銷;15萬元以上3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大額醫療救助按80%報銷。
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